8月4日至10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组织2016年第二期“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管理培训班”。有研总院张少明院长、周旗钢副院长,安全环保部及部分所属公司主要负责人参加培训,并全部通过闭卷上机考试,成绩优良。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管理培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进行实施,旨在提高企业负责人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同时作为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企业安全管理人员任职条件之一,以及企业开业运行的基本条件之一。相关人员经过初训、考试取得证书后,每三年复训一周,再经考试合格,方可延续证书有效期。
为提高培训质量,国家安监总局对央企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逐步采取更为严格的措施。这次培训全部邀请行业著名专家安监总局主管领导进行授课,采取封闭形式,每半天进行签到。考试采取核实身份、上机、闭卷、随机试卷方式,大大提高了考试难度。
有研总院参加培训的各级负责人,高度重视,积极学习,深入交流,圆满完成培训课业,考试成绩优良。通过培训,进一步强化了安全生产意识,提高了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将切实推进有研总院各级企业安全生产水平的整体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