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27日,赵晓晨总经理到退休职工古荣生同志家探望,征求意见建议时,对古荣生同志提出的总院本部新小区电动自行车建立集中充电桩建议非常重视,立即责成条件保障部进行调查研究。条保部董明星副主任遵照赵总指示,主动与建议者取得联系,与其探讨集中充电桩可行性和安装地点,随即安排兴友公司调研落实此项建议。
依照条件保障部要求,兴友公司立即组织专业人员对集团本部居民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和使用现状进行走访检查、调研,结合消防、安全等要求,充分利用已有自行车停放点位,初步确定了几个可以设置充电装置的区域,利用居委会平台,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在有关部门的积极努力和协调下,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建议得到落实,并在43号院新、旧小区、3号院社区公告栏显著位置,就设置安装智能电动自行车充电器区位,进行图文公示;现正派人对专业电动自行车充电公司及已经安装充电装置的小区运行与维护情况进行调研,进而确定集团本部居民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备安设、运营、维护及合作方式。
此项工作充分体现了有研集团“群众积极建言,领导充分重视,职能部门和所属公司认真落实”的良好风气。切实体现了赵晓晨总经理所说,对待群众反映的意见建议,能落实的落实,不能落实的要讲明原因,及时答复,“不能只说半句话”。